据报载,一名毕业于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聋哑人,虽然拥有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在读期间也曾获学院网页设计比赛一等奖,但在找工作时还是因身有残疾而屡屡碰壁。
应当说,我国一直很重视残疾人事业,尤其是在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维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对残疾人来说,他们比健全人谋职要困难得多。因经济利益所引发的歧视仍是阻碍残疾人就业的最大“绊脚石”。从这个层面上看,若无强有力的制度做保障,消除残疾人参与社会的障碍,单说就业无疑是水中花、镜中月。
笔者以为,最大限度地帮助残疾人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尽可能消除和减少其中的障碍,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的共同义务。政府有责任为企业聘用残疾人提供支持性的多方位公共服务。譬如,雇主雇用残疾人所需的无障碍设施,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残疾人多次求职被拒说明残疾人就业需要政府和社会从细节做起,而非偶尔的关注。换言之,残疾人权益的实现需要建立健全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同时,残疾朋友也要自强自立,努力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会有更加广阔的天地。 河南省南阳市读者 刘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