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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28日 星期一

    节假日免费让公路回归公益性

    吴纶卿 《 光明日报 》( 2012年05月28日   02 版)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对于在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呼声,该部已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起草了实施方案,现正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其实早该施行。在全国各地的收费公路上,每到节假日,城市周边的收费站(口)常常拥堵不堪,排队百米甚至几公里,耗时几十分钟甚至数小时。这种情形,不仅使收费公路网络陷入混乱,也往往影响到城市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

        不可否认,对于收费公路的收费方来说,节假日正是实现收费公路效益的最好时候。但同样不可否认,节假日正是体现公路“姓公”属性的时候。修建公路,尤其是修建市际、省际公路,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国民提供生产生活的便捷条件。在公路上过度收费,不仅扭曲了用于修建公路的公共财政的性质,也把公路职能由“提供便利”变成了“赚钱机器”。

        节假日收费公路应否收费,环顾世界各国,尚无可资借鉴的成例。但是,在处理公共交通尤其是利用公共交通系统疏散拥堵、恢复秩序等问题上,许多国家的通例对中国收费公路的节假日收费问题应该有所启发。在国外,不论组织方为政府还是私人组织,在重大体育、文娱、庆典等活动过后的特定时间内,活动场地周边的公共交通全部免费提供给参加活动的人。不仅如此,政府部门还要为此调集其他地方(线路)的公共交通工具加入免费行列。这样的举动,其实正是公共交通“姓公”的正常体现。

        让收费公路在节假日放弃收费,对公路收费方来说,不啻剜肉之举。所以,在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方案,必须落实到位,防止具体操作执行时出现扯皮现象。此外,对“重大节假日”的界定,应以疏堵为目的,否则就失去了这一政策的立足点。如在春节期间,免费放行的日子应该定在通行高峰日,而不应仅限于除夕和正月头两天这些本来就没什么人出行的日子。这样的界定,是避免免费方案执行不力的必要前提。

        至去年底,我国私人客车保有量已有8000万辆。但是,这个数字对缓解“春运”难题帮助不大,除了油价,几乎所有公路都收费且收费过高亦是重要原因。油价加上过路费,常常比同里程的动车票价还要昂贵。因此,如果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且对“重大节假日”定位准确,无疑是对国民福利的一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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