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世界,志愿服务已然成为一种具有全球影响的社会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与市场服务、政府公共服务一起,构成了一个体系完整、作用广泛的社会服务体系,支撑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在日前举行的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号召广大青年“争当奉献社会的模范,带头学雷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大力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公德”,就是对志愿服务时代价值的高度肯定。
志愿服务蕴含丰富的道德精神
关于志愿服务的内涵,人们已经提出了很多定义和解释。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而提供的服务。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对志愿者精神的表述为:是一种在自愿的、不计报酬或收入的条件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
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志愿服务的首要特征是志愿性或自愿性。志愿服务基于志愿者个人自由意志的自主选择,而非源自于强制或某种外力的作用。自愿提供服务或主观自觉选择提供服务,是志愿服务与其他社会服务的一个显著区别。从伦理学视角看,自主性是道德行为最基本的特征。道德行为一定是自主的、自己选择的,体现自主意志的抉择。志愿服务具有无偿性特征。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不以获得某种物质奖励或物质回报为动机和目的,不期待谋求个人物质利益,完全是无偿的、不计报酬的。这一点与市场交易服务形成鲜明对比。市场服务的基本特征是各市场服务主体之间基于个人利益的互利互惠的交易过程。
志愿服务的无偿性表明志愿行为是一种无偿奉献和自我牺牲的行为,志愿者必须无偿地付出个人的时间、技艺、才智等才能达到志愿服务的目标。在志愿服务中,志愿者将志愿服务和志愿精神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自始至终不加入个人利害得失的考虑,志愿服务具有公益性或利他性特征。
志愿服务是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活动,志愿服务的内容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或困难弱势群体的利益,志愿服务的对象必然是他人和社会。志愿服务的这种公益性和利他性是其道德价值最突出的表现。一般来说,志愿服务最活跃的领域是扶危济困、扶弱助残、抢险救灾、大型公益活动等,这些领域就体现了志愿服务的公益性质。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志愿服务与普通的市场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具有不同的活动领域。
志愿服务的基本特征表明,志愿服务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精神和伦理价值。无论是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抑或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重视,都体现着深刻的人类道德精神和伦理情怀。从本质上说,道德行为就是一种基于个人自由意志的自主选择的行为,是一种为他人和社会奉献的行为,是体现公民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实现公民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服务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服务活动,志愿精神是一种典型的道德精神,志愿者则是典型的道德行为的承担者和践行者。
志愿服务创造显著的社会价值
志愿服务作为蕴含丰富道德精神的社会服务活动,其道德价值还突出地体现在它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以及所发挥的社会作用上,志愿服务是社会效益显著的道德服务活动。在当今世界,志愿服务已经成为遍布全球各地、渗入诸多领域的广泛的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在扶弱助残、扶危济困、灾害救助、大型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其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国际层面看,联合国在推动世界志愿服务方面发挥了卓越的作用。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就是一个通过世界各地志愿服务推动和平与发展的联合国机构。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通过提倡对志愿人员的认可,与合作伙伴一起将志愿服务纳入发展计划的制定,以及调动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志愿人员,从而推动和平与发展。
在志愿服务发展较早的欧美国家,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公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这些国家,志愿服务普及程度高、参与人员多,创造的社会效益好,社会作用明显。在美国,志愿服务活动非常普遍、发达,志愿精神已经融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调查显示,美国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56%,人均每周腾出4个小时做义工,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在英国大约有70万个社区和志愿者组织,这些组织是英国公民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超过16岁的青年就可参加志愿服务,学生每年要献出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用于志愿服务。德国的志愿服务也非常广泛和普及,德国共有2300万志愿者。据《2011年世界志愿服务状况报告》提供的材料,2009年,约1310万名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志愿者捐献了价值近60亿美元的服务,惠及3000万人。
在中国,志愿服务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志愿组织和志愿人员发展迅速,影响巨大,已成为国内扶危济困、灾害救助和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一支生力军。据统计,2007年底中国有27万个社区志愿组织,超过3000万名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国就有3000多万名已登记的志愿者。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汶川抗震救灾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上百万名志愿者提供了志愿服务。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志愿服务决不是一套简单的概念体系和精神符号,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志愿服务所包含的价值观和所发挥的作用,不仅对于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而且对于世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替代的力量。
志愿服务是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方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方向,也决定着当代中国志愿服务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志愿服务无疑是一种新的、贴近实际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方式和载体。
其一,以志愿服务为载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虽然是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却要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尤其可以有效地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到实处。
其二,以志愿服务为载体,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现代意义的志愿服务虽然在中国起步较晚,但志愿服务所崇尚的志愿精神、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在现代中国的基础却根深蒂固。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全国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就是以服务精神、志愿精神、奉献精神为主题的道德创建活动。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今天我们开展学雷锋活动,要把学雷锋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其三,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增强社会信任、合作和团结,提高人们的公民道德素质。志愿服务增强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团结、合作、和谐和互助,增强了弱势群体的生活信心以及对人际关系的信任。而信任、团结、合作、和谐、互助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所追求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同时,志愿服务作为一种公民参与形式,也为许许多多普通人提供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变革的机会。
《2011年世界志愿服务状况报告》就指出:“志愿服务是人们参与社区和社会生活的一种途径。人们通过志愿服务可以获得归属感和融入感,觉得能够影响自己的生活方向。”该报告认为,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更有可能获得幸福感、感到更坚强、更有活力;参与志愿服务会带来积极的心理健康、减少心理压力、缓解压力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生活满意度、生活意志和自尊。事实表明,志愿服务不仅为他人和社会带来价值,而且是志愿者个人公民素质提升的有效方式。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帮助他人,通过为社会公益活动奉献时间和精力,会深刻体验和确证自身的生命价值,提升自身的道德品格和公民精神。
(作者系山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