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删帖服务掩盖负面信息,雇用“水军”、“枪手”散布不实信息、撰写商业软文,制造谣言打击行业竞争对手,冒用正当名义建立假冒网站,发布假新闻和假黑名单攻击他人,借此索取“封口费”、“广告费”,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的虚假信息层出不穷。专家认为,网络虚假信息的存在,严重恶化了网络生态,使原生态的网络变成被金钱操纵扭曲真相的地方,受害者是广大网民。
行业乱象 删帖泛滥扭曲网络真实
“小网站每条1200元,贴吧快的2000元,大网站视情况而定,你把要删除的信息整理一下发过来吧。”记者在网上刚与一家名为“网络危机公关受理中心”的网站业务员通过QQ取得联系,他就向记者推荐起了删帖业务。
随后,记者在百度用关键字“删除负面”搜索,结果竟达到238万个。页面上呈现的网站大多是专业的删帖公司,或打着网络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的旗号从事删帖服务。它们中很多没有留下真实的办公地址和对公电话,只能通过网站上显示的QQ号与手机号与之联系。
业内专家表示,删帖业务的泛滥,可以左右网络舆论导向,甚至改变网民对网络信息的真实判断。
在一家名为“360网络品牌顾问”的公关公司网站上记者看到,他们提供的删帖服务内容十分丰富:包括各大门户网站和报业网络版本、各大论坛社区、各大视频网站、各大知识问答平台、各大网站博客的撤稿、删帖服务,搜索引擎相关快照以及指定网络负面文章的删除,还可以封杀博客,提供搜索引擎公关终极维护服务,保证指定关键词百度搜索结果的前N页无负面信息。
在网上提供的删帖服务流程中,普遍分为报价、签订协议、付预付款、删除负面信息、验收、支付余款等步骤,并普遍承诺在两至三个工作日内就能将负面消息全部删除。
“删除负面信息不外乎人脉和技术两种方式。”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道,“这些网站往往拥有相关领域的人脉资源,拥有大量网站编辑人员的‘内部关系’,通过公关负面信息的编发负责人,达到清除目的;或是利用黑客手段进入网站进行删除屏蔽,对页面和搜索引擎进行‘优化’,将负面信息压至靠后,或指使‘水军’散布大量软文信息覆盖负面信息的传播。甚至还有一些网站将客户提供的负面链接提供给他们的‘联盟成员’,先对信息进行大量的转发,再进行删帖,以此获得更多的利益。”
灰色利益 制假者借机分成牟利
“利益驱动导致虚假信息。”曾在某网络公关公司工作过的员工小李告诉记者,“为了疏通关节,这些公司收了客户钱之后,会与相关的网站编辑等分成。”
事实上,在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和论坛中,无论是转载还是删除新闻信息,都有明确的规定与流程,而部分网站采编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与一些网络公关串通联合,上传不加证实的虚假信息,或随意撤除负面稿件,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一己私利。
小李说,从事这些灰色行为虽然会付出一定的公关成本,却收入可观,他们的客户群体比较稳定,而且一般“不差钱”,在危机公关方面舍得投入,而且他们会以高出成本几倍的价格向客户要价,即便被砍价,也能保留相当的收益。
在这条灰色利益链中,为了牟取利益,还不断衍生出更加隐蔽而卑劣的运作手段。
当记者自称是企业宣传代表与一些网站公关人员进行线上沟通时,他们不仅“力劝”记者加入会员交纳年费,还“热心”地为记者推荐擅长撰写商业软文的客服,暗示可以充当“网络打手”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即通过在网络上制造传播竞争对手的虚假新闻,提升企业自身品牌影响力,从而达到宣传、销售产品的目的。
更有甚者,打着国家机关和公益机构的旗号肆无忌惮地骗人,伪造证件从事所谓的“新闻”采访,通过发布假信息和假黑名单攻击公司和个人,要挟当事人“花钱消灾”,收取“封口费”、“合作费”后再将虚假信息删除,如果对方不买账,就继续大肆散布传播。
“实在是无可奈何。”某民营企业宣传负责人王某说。2011年,王某所在的企业曾因污染环境为由被并没有真实资质的某“调查网站”“曝光”,后支付了他们一笔费用后才得以息事宁人。“不给钱,真不知道他们还会怎么写我们,到那时我们更不好办。”
长效机制整治行动需多管齐下
网络虚假新闻的出现,背离了新闻真实性的基本要求,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其制作手段也更加“高明”,给网络环境带来诸多不安定元素。
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认为,由于互联网缺乏对信息发送机制认证的渠道和途径,不提供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的判断,缺少信用体系的建构,在这方面要想做到事先的防范和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对于因虚假信息受到敲诈勒索的网络用户而言,很多情况下面临举证困难,尤其是有些网站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通过代理IP上线,或直接境外注册难以彻底查封,他们通过“网络水军”发布诋毁信息,受害者也难以判断其真实身份。此外,对于非法删帖、操纵舆论等灰色行为,相关法律也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针对如何判定一个网站是否具有真实资质,赵占领建议,如果是经营性网站,至少需要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即ICP证),如果发布新闻信息,还需要具备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针对这些行业市场乱象,201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网站”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的网站被依法关闭,打击“新闻敲诈”和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也于近期展开。
“专项整治行动相当于互联网的清污工程。”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说,“其意义在于还网络以本来面目。”
姜奇平同时强调,运动式的整治工作只能收一时之效,真正解决问题还需靠系统工程。长远来看,要在产业层面形成规范与引导,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部门协调监管。此外,对利益关系也要区别对待,保护正当利益,打击不正当利益,以免对正常经营和产业发展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光明网记者 张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