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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6日 星期三

    从严治考从何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6日 06版)
    漫画:朱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的学校考核等相关考试涵盖在国家教育考试内

        ●作弊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保证有关考生陈述、申辩和得到救济的权利

        日前,记者就根据教育部令第33号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新18号令)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办法”的修订要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依法治考提供有效依据。同时,在保留对如何认定和处理考生违规行为的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听证程序的安排,增强对考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记者:本次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负责人解读:严厉打击考试违规行为是当前维护国家教育考试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办法”的修订要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依法治考提供有效依据。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违规处理程序,在保留对如何认定和处理考生违规行为的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听证程序的安排,增强对考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考虑到此次修订以解决“办法”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因此,按照规章修订的相关要求,采取了条款修订的方式,对需要修订的条款及其内容逐一作出修订,形成《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以教育部令第33号的形式发布。同时,根据该决定的内容对“办法”的条款修改后形成新18号令,重新发布。这样,有利于保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将艺术、体育考试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的学校考试等作为高考的一个阶段,在这些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其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

        记者: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负责人解读:本次修改涉及“办法”十五条内容,共做了三十处修改。其中主要的修改内容有:

        1.进一步明确国家教育考试的概念。将原第二条对国家教育考试所做的定义,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这一表述,可以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的学校考核等相关考试涵盖在内,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教育考试概念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细化考试作弊的认定规则。其中将原第(四)项:“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凡有携带设备的行为即构成作弊,以增加对利用高科技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

        3.完善对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描述。同时,增加了“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违法情形。

        4.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以及高校等方面组织的单独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行为,纳入处理范围。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其中,增加了考试的“各阶段”成绩无效的规定。增加这一表述后,可以将艺术、体育考试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的学校考试等作为高考的一个阶段,在这些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其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

        5.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给予停考处理,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在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增加了对严重作弊考生给予停考处理的规定。

        6.完善考试管理与组织程序。明确了视频录像在认定考试作弊中的证据作用。

        7.增加考生权利救济程序。对作弊考生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有关程序设计,保证有关考生陈述、申辩和得到救济的权利。

        8.进一步规范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将第三十条修改为:“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此外,还对“办法”有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和表述等,进行了适当修订、调整。(本报记者 靳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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