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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6日 星期三

    户籍制度改革:予民实惠促和谐

    ——访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6日 05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已经两个多月了,引起社会各方关注。通知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就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

     户籍制度改革,系统、科学、有效地推进

        记者:作为户籍管理制度研究方面的权威专家,您是如何理解《通知》的?

        王太元:我想说的是,评价任何改革举措,要在陈云同志所说“不唯上,不唯书”基础上,加一个“不唯新”,才能真正“只唯实”,才是科学的。

        《通知》公布两个多月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放慢了”、“停滞了”甚至“倒退了”的说法时有所闻。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只要不是按自己好恶去选择性阅读,我们就应当承认,国务院这一《通知》不仅不是户籍改革减速、停步甚至倒退的信号,反倒是系统、有效进而真正科学推进户籍改革的标志。

        《通知》及时指出并矫正偏差,以确保户籍改革的系统、科学和有效。“有的地方不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城镇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类别不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味放宽落户城市的条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国家政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及时防止“瞎折腾”,是在“为改革纠偏”,并没有“让改革停步”。

        《通知》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确保户籍改革系统、科学因而有效。“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对各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厘清、方案设计、路径确定,甚至方式选择、方法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您如何理解《通知》确立的指导思想?

        王太元:我的理解是:遵循城镇化规律,统筹各方面协调发展,引导产业和人口有序转移,逐步满足公众落户要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简练一点就是:遵循规律,协调发展,有序转移,稳步推进。

        《通知》提出四层次的实施原则,以系统、科学因而有效地推进户籍改革:“必须立足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通知》确定了合法稳定居住者落户、进城农民工实际问题解决、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等三条可行路径,以系统、科学因而有效地推进户籍改革。《通知》直接规范了稳定居住者落户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以上城市的时限与条件,这是以前所没有过的;对尚不符合条件而无法落户的进城人口,《通知》要求当地政府切实解决“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而切实解决除进城农民工之外的其他暂住人口的相关问题,也是首次出现;在强调尊重农民自愿、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全面涉及新农村建设等重大问题,充分反映出《通知》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前提下统筹城镇化这一整体决策的系统性、科学性。

      城镇化,顺势而为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您认为国务院通知指明了户籍改革三条路径,为什么有这三条路径?

        王太元:三条路径的实质是,及时为进城的人解决相关难题,有效推动他们的城镇化进程。相对而言,多路径前进受益面更大、实惠更多、效果更好,而用“是否给予城镇户口”来对待所有人,像个独木桥,很可能口惠而实不至。

        记者: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王太元:先说暂不入城的农民,你总不能预先给一个城镇户口吧,但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加快新农村建设,加速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城乡居民均享公共财政,他们不进城也一样受益,比给他们发个跟城里人一样的户口本实惠多了吧?

        而因当地发展和自身需要可能进城的人,一些地方“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社会保障”,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农民直接落户口进城,他们能进城“求生存”了,看上去很美吧?但是,“求发展”呢?城镇为他们准备好充足的就业机会了吗?“享幸福”呢?分享城市社会资源、共享公共财政呢?因此,《通知》提出,对可能入城的农民,政府要充分尊重其意愿,确保其土地等权益不受损害,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强迫农民进城。

        记者:这也还是在城外的人,已经进城的人很多都希望“直接落户”。

        王太元:也未必。进城时间不长但希望留在城市的人,我们直接给他一个城市户口,看上去也很美吧?但是,如今的城市化生存早已不是“计划经济包福利”时代了,就业竞争激烈、住房价格上涨、教育投资日增,让刚进城的他们马上承受诸多“居大不易”的压力好呢,还是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及时为他们解决进城生产、生活中各种具体困难好呢,是要已没多少好处却不断增加压力的户口本呢,还是要遇什么困难就解决什么困难的《通知》好呢?我敢肯定地说,人们大多会选择后者。

        记者:看来,户口本确实只有进城时间比较长、能适应的人才需要啊。

        王太元:对,你的认识已经接近《通知》精神了。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以上城市的不同区别,分别确立一年、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合法居住期限,再加纳税情况等等一些必要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申报本城市常住户口,其实不是中国独有而是世界人口迁移调控所通用的,我把它叫做“合法生存考验期”,经过这个时期检验,你确实不会摊薄他人权益、不会增加社会负担,你在本地永久居留的合法权益,才可能得到依法保障。

     稳步推进:多领域发力、多路径并进

        记者:公众都很关心改革的进度。

        王太元:国务院的《通知》直接启动与户籍歧视密切相关的劳动报酬、子女上学等制度的改革,没有户籍做挡箭牌,这些领域无法相互推诿,改革自然就加快了。

        记者:为什么这样说? 

        王太元:大家所呼吁的户籍改革,我称之为“计划经济的社会管理向市场经济的社会管理的整体转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我们既不能消极等待城乡差别、地区差距缩小,也不能继续把所有利益纠缠在一起企图“毕其功于一役”,而只能用“整体筹划、分头实施、稳步推进,再造和谐”的改革思路。

        记者:我记得您在文章里说过,“整体筹划”是和谐社会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社会发展整体战略,“再造和谐”是实现“依法规范、自由迁徙、人静才动、安居乐业”的理想局面,这里,您能详细说说“分头实施、稳步推进”两条吗?

        王太元:我认为,“分头实施”就是各相关领域改革依法实现不同人们各自急需的公平待遇,而不要靠户口解决一切问题。例如,孩子要读书,教育领域就加快改革实现公平;年轻人要工作,就业领域加快改革实现公平;中年人要医疗、住房,相关领域加快改革解决难题。这样,不用户口指标就可以同时让三四个甚至更多人各得其所;用老办法一个户口一次性解决一个人的所有问题,竞争太大、受益面太小而且管理难度大,各部门还都能推脱,结果自然是“欲速则不达”啊。

        对“稳步推动”,我们应有信心。比如允许农民工子女异地读书,2004年可以读小学,2010年就得读初中,下一个目标势必就是解决读高中、异地高考的问题了。中央整体部署,路线图、时间表都基本明确了;公众呼声高涨,社会密切关注,加上各部门官员都有任期责任,稳步推动是指日可待的。(本报记者 柳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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