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张蕾)从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后的新标准一项最大的变化就是水质标准从35项增加到106项。新标准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即“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指出生活用水也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因此,其实施意味着今后人们在饮用或者接触生活用水时将能够得到安全保障。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室副主任张岚介绍,与1985年版相比,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