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伟光、刘茜 特约记者张士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教育厅14日作出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优秀人民教师张丽莉同志学习的决定。
决定指出,向张丽莉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崇高职业精神,学习她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她勤奋向上、追求卓越的崇高职业理想。
决定还指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张丽莉同志纯洁高尚的品质,使其成为黑龙江新时期创业、创新、创优的巨大精神动力。
14日下午,黑龙江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单位全体干部为张丽莉同志捐款人民币20万元。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14日决定授予张丽莉同志“全省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决定指出,张丽莉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在生死攸关的时刻,舍生忘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捍卫学生的生命安全,撑起了一片师者大爱的天空。她的英雄壮举谱写了一曲壮美的生命赞歌,诠释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她是黑龙江省青年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当代青年的楷模。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张丽莉同志为榜样,奋发进取,为人师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教育部14日决定授予张丽莉“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决定指出,张丽莉生死关头舍己救人,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诠释了高尚师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