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贵、药价高、小病开大处方、过度医疗、医生拿回扣……医疗现实中的种种乱象,已经饱受群众诟病。近日,深圳为减轻市民看病负担,出台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推出了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在内的7项改革举措,拉开了医药分开改革的大幕,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医和药如何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是否可以切实减轻?记者为此采访了深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
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据深圳市改革办主任乐正介绍,深圳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取消药品加成,而是一个“1+6”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
一位记者同行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去看感冒,花了1800元钱,开的药一个月都吃不完。医生给病人看病为啥喜欢开大处方、开贵重药品呢?据了解,按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向就医者收取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按这个规定办理,医院销售的药品用量越大、销售的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得的收入就越多。这是造成医疗机构愿意多开药、开贵药的主要动力。
通过医药分开改革,深圳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彻底斩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消除其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据深圳市卫人委测算,通过改革,深圳的各个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可以直接减轻群众门诊就诊个人自付费用1.75亿元。目前,深圳市“药占比”约为38.8%,全国约为45%,先进国家约为20%。如果“药占比”控制到30%、25%和20%,可节约医药费用2.86亿元、6.26亿元和9.23亿元。
提高门诊诊金体现医生服务价值,患者增加费用由医保买单
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医疗成本,国家因此允许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用于弥补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深圳的改革方案推出后,药品加成取消了,如何弥补医院服务成本的损失呢?深圳推出的《方案》也考虑得很周到,其办法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深圳的公立医院原来普通医生诊金:3元/诊疗人次,副主任医师:6元/诊疗人次,主任医师诊金:8元/诊疗人次。根据《方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
药品加成取消了,但诊金又提高了,深圳的这次改革是不是“换汤不换药”,患者的看病负担到头来还是没减轻?这是许多人都担心的问题。对此,深圳市卫人委的负责人明确答复:不会!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承担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患者个人费用负担;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金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由于提高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由政府财政兜底补贴。据深圳市卫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政府的财力也有这个底气来“兜底”。
革除单一按项目付费,建立按病种“定额包干”付费
我国长期实行比较单一的按项目付费制度。患者到医院诊疗,需要缴纳诊金、注射费、一次性材料费、各种各样的检查费等。在这种制度下,医生开出的检查项目越多,开出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越高,医院的收入就越大,这是造成医疗机构愿意多检查、开大检查单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过度医疗。此次医药分开改革,深圳市也试图通过推行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来杜绝这一现象。
据深圳市卫人委有关人士介绍说,改革的主要手段是以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为基础,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比如做阑尾炎手术,现在每间医院收取的费用不一样。实行单病种包干后,如果定为3000元一例,那么医院如果技术水平高、管理绩效好,2500元治好了病人,医院就可以赚500元;如果医院技术能力低、成本管理差,花了4000元,医院就得自己垫付1000元。在这种制度下,医院就必须想方设法控制成本、提高技术能力,以最小的成本把病人治好。对于不能按照单病种收费的,实行按项目、按服务单元等“定额、包干”付费方式;对病例数较少的大额住院费用实施单独结算。
让社会药房和医院药房公平竞争,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乐正告诉记者,为了减轻患者看病的负担,深圳的改革方案还提出要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药店所售药品价格完全市场化,与公立医院药房形成竞争之势。
那么,能不能保障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公平竞争、有没有机制去保障这种竞争的公平性呢?为何改革不考虑直接取消医院的药房呢?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告诉记者:外国有些医院是没有药房的,但在我国要一步做到直接取消医院的药房,还是有点困难。因此我们采取了分步走的策略。首先是培育市场,选择一些社会信誉好,又有医保资质,经营能力也非常强、药品覆盖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社会药店加入到竞争的机制当中。另外,我们对医院也有一些制度安排,要让医院允许老百姓去外面买药,同时又能保障用药安全,确保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此外,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越招越贵的现象,深圳市将改革药品采购供应制度。一是实行集团式采购。二是实施“厂院直销”,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
为了切断医务人员在药品促销流通环节上的利益链条,此次改革出了“狠招”:对向患者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与临床诊疗无关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业贿赂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销执业资格。(本报记者 易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