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4日 星期一

    政务诚信应成为其他领域诚信的先导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4日 10版)

        本报讯(记者梁捷)由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诚信体系建设法律和制度保障”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中央纪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等2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指出,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是一项复杂、系统、艰巨的工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各环节应当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当前,诚信制度建设还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法律实施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陈冀平强调,诚信体系建设关键在于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公权力诚信是确立和维护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求公权力部门必须以身作则,取信于民。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的方向标。应全面加强政务诚信,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其他领域诚信建设的先导。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是提升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的关键。公开透明、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制约和防止公权力腐败、提升公权力诚信的有效措施。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