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张翼)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海关共扣留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1.8万多批,涉及侵权货物1.03亿件,商品价值达人民币5.16亿元。今年以来,全国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2300多批,扣留进出口侵权货物1760多万件。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陈旭东介绍,海关查处的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有5个特征:一是侵犯商标权的货物占侵权货物数量的94.35%;二是侵权货物以烟草、五金机械及其他轻工产品为主。按照国际海关界的通行做法,烟草的数量一般按支计算,去年中国海关查扣的侵权烟草3200万支,占全部侵权商品数量的31.38%;三是海运仍是侵权货物的主要运输渠道;四是侵权货物进出口口岸相对集中,宁波、深圳、杭州、黄埔、厦门、上海等6个海关截获的侵权货物数量就占全国海关的92.26%;五是查获侵犯自主品牌的货物所占比重居首位,侵权商品遍及食品、药品、车辆及配件、文具、服装鞋帽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