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法律服务工作者 刘黎明
“半路出家”的俺,到过律师事务所跟着学办案,后来应聘到周庄乡司法所,成为了“下访连心”调解员,还通过考试当上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掐指一算,干这一行也十来年了,现在俺所在的司法所在全国也是鼎鼎有名。
和农民群众打交道也讲究个法子。俺喜欢在村委会处理问题,就像村干部跟群众商量个大事小情一样,当着大伙的面儿从来不说“办理案件”,而是把“处理问题”常挂在嘴上,这样就离群众近了,问题就好处理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些年干下来,俺发现凡经过调解的群众,现在他们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事,都抢着给俺介绍。
农村和谐呼唤法律服务。所以俺想,即使下一步拿到司法资格证,也不会忘了父老乡亲,要像豫剧《朝阳沟》主人翁银环一样坚守在农村。
(本报记者崔志坚、本报通讯员崔红星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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