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离休干部,光明日报原秘书长、干部人事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沙旭光同志,因病于2012年4月30日逝世,享年90岁。
沙旭光同志1923年1月生于河北省威县西沙明营村,早年先后在西沙明营村小学、县立高小、省立蓟县十四中读书。“七七事变”后,沙旭光同志弃学参加革命工作,投入到抗日战争中,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沙旭光同志先后在威县担任抗小教员、村党支部书记、区分委执委、四区代理区长、区长,后到威县六区担任书记,1948年2月到冀南区党委组织部任干事,次年8月到河北省委组织部任干事。新中国成立后,沙旭光同志于1951年2月调到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干部处工作,后担任党群干部处调配科长、综合干部处干管科长,1954年9月至1969年3月调到中央组织部,先后担任干部处副科长、干部二处办公室主任、巡视员、巡视组组长等职务。“文革”期间,沙旭光同志被下放到中组部“五七”干校,粉碎“四人帮”后调到河南省委工作,1977年4月担任郑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78年6月到光明日报社,相继担任报社政治部负责人、报社临时党委委员、报社秘书长、报社机关党委副书记、报社干部人事部主任。1989年3月,沙旭光同志光荣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