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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30日 星期一

    津城楼盘乍现“无理由退房”

    《 光明日报 》( 2012年04月30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陈建强)在楼市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开发商终于沉不住气了,放下身段使出浑身解数卖房。近日,天津滨海新区某楼盘推出“2年内无理由退房”营销手段,并承诺:客户退房时最高可享受10%的经济补偿。

        据该楼盘销售人员介绍,“无理由退房”对其项目所有产品均有效,包括SOHO、LOFT及酒店式公寓等。购房者购房时除签署常规的购房合同外,另签署一份《无理由退房协议》。协议规定:购房者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无条件退房,并享受5%至10%的经济补偿。据了解,该项目推出的户型大多在30至100平方米之间,购房者只需20多万即可投资一套酒店式公寓。“我们项目主推的大多是投资型产品,未来两年内即使购房者退房,享受的经济补偿也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这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天津市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无理由退房”类似于买卖房屋的售后服务,应该是目前房地产市场最缺乏、也最有吸引力的促销举措。这种做法将未来降价的风险,由购房者转嫁到开发商身上,有利于淡市下房地产市场打破僵局,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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