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27日 星期五

    光明时评

    破解个体户困境须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作者:郭立场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27日 02版)

        4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发“冰点特稿”《个体户忧思》,呈现了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个体户遇到的困境。报道称,在我国,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行政许可(审批)起码有100多项,这意味着,要想在一些行业内经营,拿到营业执照之前,总要碰上几项前置许可的坎儿要过——“店还没开,就被审批审死了”。

        曾几何时,个体户因分散、灵活、流动性强的经营特点,有效促进了生产发展、市场繁荣及就业岗位增加,其生存与发展颇具时代色彩与中国特色,为我国突破计划经济的藩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近年来有关部门提供的有偿服务,一些执法部门的罚款和摊派,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而付出的精力和时间——或明或暗的成本,让许多怀有美好憧憬的个体户成为“相对被剥夺的群体”。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从业人员7333.95万人,个体户问题关系到上亿人的生计。一个普遍共识是:个体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稳定紧密相关,与弱势群体的生存权紧密相关。其意义在于,能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发展、分享改革成果。现阶段重视、鼓励、扶持和推动个体经济的发展,促进个体户向中小企业转变,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亦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个体户问题,已从改革问题转变为社会公平公正问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个体户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政府应尽快完善促进个体户发展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需要为个体户提供政策支持,对个体户实行普惠制,消除阻碍个体户提升竞争力的因素。从区域层面看,地方政府需要为个体户发展提供基础服务支持,对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以检查名义向个体户吃、拿、卡、要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个体户的困境与中国社会治理方式密切相关。因此,政府之手不再越界是为个体户解困的根本方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应真正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政府应重点抓好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应尽可能地放权于社会,把社会能解决的事尽量交给社会做。这就需要政府尽快改进管理方式,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尽快由“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以期建立“小政府、大社会”。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