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文)4月23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正式颁布。这是国家出版基金为规范和加强资助项目管理,提高资助经费使用效益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国家出版基金是继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之后,我国第三个常设的国家级文化基金。从2007年设立以来,国家出版基金就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2010年,在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提出,国家出版基金要着重建立和完善涵盖选题策划、专家评审、项目审批执行监管、绩效考评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其中对绩效考评机制的要求是“奖罚分明且贯穿于资助项目管理全过程”。目前,国家出版基金的规模已从2008年的2亿元增加到了每年的3亿元,预计根据公益性出版事业发展需要及国家财政状况,基金规模还将逐步扩大。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管理,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办法》的出台,弥补了国家出版基金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欠缺,对实现国家出版基金打造精品、服务于民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基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办法》充分体现了“奖罚分明且贯穿于资助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特点:
其一,全程跟踪。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是以项目绩效目标的确立和实现为主线而进行的,力求实现从预算立项、拨款、实施到验收的项目全程跟踪管理。绩效管理主要包括立项考评、年检考评、结项考评三个环节。立项考评主要看出版机构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是不是符合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方向,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项目预算是否合理。立项评审又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由不同的专家进行评审;年检考评主要从项目进度、成果质量、经费管理等方面看项目绩效目标的阶段性完成情况;结项考评主要从项目完成时间、成果质量、经费使用管理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看项目绩效目标的最终实现情况。
其二,奖罚分明。《办法》明确了项目各阶段绩效考评计分和奖惩办法,首先表现在各个考评环节上。在立项考评环节,把专家评审“合格”项目的立项考评综合得分排序,作为年度资助项目最终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年检考核环节,把年检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拨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依据。项目年检考评不合格的,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在结项考评环节,把结项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结项及拨付资助项目尾款的依据。结项考评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及拨付资助尾款,并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
奖罚分明的原则还表现在对项目实行实施情况绩效综合考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综合得分,年检考评占30%、结项考评占70%,根据综合得分在来年申报项目数量上对项目单位给予奖罚,并将其作为以后年度立项考评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对项目承担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对其中资助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等违反《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的,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机构1-5年申报新项目资格。
由于获得出版基金资助的主要是通过市场营销难以保本盈利的公益性项目,大多数项目接受资助后也只能做到保本微利,国家出版基金在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时,重点以项目成果规模、执行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管理等作为考评内容,而没有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为使有关考评指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减少主观判断因素,《办法》对年检考评表和结项考评表的内容作了最大程度的量化、细化处理,充分体现了平时重监管、最终看成果的绩效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