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对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对农业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作了规范,明确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现行农技推广法自1993年7月施行以来,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农业发展,部分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需要作出修改。
“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地方非专业人员进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占用业务人员编制,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职责的有效履行,各地对此反映比较强烈。”王云龙坦言。
为此,草案一方面规范了农技人员的上岗资格,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和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新聘用的人员,经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同时,为解决新旧制度衔接问题,草案还授权省级政府确定过渡办法。
另一方面,草案还规范了农技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规定: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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