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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21日 星期六

    多部门联合发文

    引导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

    《 光明日报 》( 2012年04月21日   04 版)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张蕾从卫生部获悉,近期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和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严格商业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

        《指导意见》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是:一、坚持自愿,地方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均有合作意愿;二、商业保险机构应取得健康保险业务资质;三、商业保险机构网络应该健全,具有完成委托经办任务的一般条件;四、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并且提供相关支持。

        据悉,我国部分地区从新农合试点开始就开展了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服务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在实践中,卫生部等部门发现有必要对各种不同的做法予以引导和规范,以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有序地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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