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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9日 星期四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9日 01版)

        当前,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其中,要注意把握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向,决不能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向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走向搞私有化;也决不能忘记历史教训而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作用,甚至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我们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毫不动摇,绝不意味着实行私有化。目前,世界上实行私有制及推行私有化的国家有近200个,其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只有屈指可数的极小一部分。即使是少数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部分也是通过殖民统治、经济掠夺等方式,完成其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尔后又利用经济、技术等垄断优势在全球攫取超额利润维持其发达地位。对此模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无法复制,相反,一些国家反因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而付出了经济衰退、社会分化、人民贫困乃至社会动荡的高昂代价。搞私有化绝不是实现经济发达的捷径,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我们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毫不动摇,也是因为我们曾为过分追求纯公有制付出过惨痛代价。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和巩固了公有制经济。但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盲目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结果不仅没有促进生产更好发展,而且因为违背生产力发展要求,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民生活困难,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更加具有活力,同时也可以为公有制发展提供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引进吸收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所占比重约为99%。如今,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也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2011年9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超900万家,个体工商户3600余万户,私营企业提供新增就业岗位800多万个。1978年至2011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一道广受赞叹的亮丽风景,展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战略选择,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巨大活力,展示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当前,经过改革开放,我国虽然取得了伟大成就,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状况没有变。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绝不是权宜之计。我们不仅要毫不动摇,而且还要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必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新动力,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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