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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1日 星期三

    干部手记⑥

    要多想想棚改居民上楼之后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1日 01版)

        ■ 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 刘 强

        3月24日,我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来到东洲区莫地沟调研,墙上一面长2.15米、宽1.5米的鲜红党旗,让我感到震撼。“它是18位棚改区居民历时79个日夜缝制而成的,共用绣线4384.9米、针脚535920个。”社区书记王雅君告诉我,“居民们用这种方式,庆祝自己上楼,也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我由此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老百姓在党员干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党员干部在老百姓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2004年,我刚当市长时,全市有集中连片棚户区31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0万多户。棚户区人均居住面积仅有3.6平方米,且年久失修,夏不避雨,冬不御寒。居民们常年饮用工业原水或污染井水,平均790户共用一间公厕。早晨上厕所要站排,女厕所前面经常能见到小伙子——是孝顺的儿子帮母亲排队。

        2005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抚顺开始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短短5年时间,全市10万户居民、33万人告别了低矮潮湿的棚户区,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然而,作为一个市的领导,如果仅仅满足于新楼的剪彩,就错了,一定要多想想剪彩以后的事儿。居民们上楼是好事,但是如果不能很快地增加他们的收入,就很可能发生“搬进楼却住不起楼”的问题。楼房不比平房,水电气加取暖费,平均每户每年将增加生活成本1200多块钱。这个数字对棚户区居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就业是民生之本,乐业才能安居。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和大家一起研究对策,决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和创业,让棚改居民用自己的双手增加收入。一是创造条件,支持创业。为此,我们出台政策,利用棚改腾空土地,规划建设了3个工业园区和7个创业市场,安置就业人员1.3万人;发放小额贷款1000余万元,扶持棚改新区创业带头人100余人;鼓励创办“无围墙工厂”和小微企业,让一部分人在家中就能增加收入。二是免费培训,增强技能。全市投入1200万元,建设棚改居民就业培训基地,开设车、钳、铆工和月嫂培训班,免费培训3325人,增强了回迁居民的就业技能和信心。三是提供信息,输出劳务。先后举办用工洽谈会30多次,提供岗位信息3万多个,实现就业9200人;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在北京等地形成了“抚顺司炉”、“抚顺月嫂”品牌。四是强化援助,“公益”兜底。开发了1000余个社区公益性岗位,2000余个社区服务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和男50岁、女40岁下岗人员。几年下来,棚改居民就业率达到95.7%,居民们只要有就业愿望,就能实现就业,搬上楼却住不起楼的现象没有发生。

        我2004年任市长,2008年任市委书记,全过程参与和见证了棚户区的改造。在棚改前居民的炕头上,在棚改施工的工地现场,在棚改后居民的客厅里,通过和群众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我深切地感受到:第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了感情。当棚改居民搬入新居后,他们说的最多就是“感谢党”和“感谢政府”。棚改后,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过去看来是老大难的问题现在都迎刃而解。第二,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不能搞短期行为,要研究治本之策。作为决策者,我们必须从群众最关心的小事上入手,从群众最闹心的地方抓起,在群众最长远的利益上用力。

        (本报记者毕玉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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