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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8日 星期日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特色

    作者:杨河清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8日 05版)

        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的特色,进一步发展新农合制度,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叶金国的《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以此为主题提出了一些有新意的观点。

        关于新农合制度特色,该书认为,我国的新农合制度是政府主导下的具有国家福利和社会保险特征的合作医疗制度。政府的资金补贴是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它为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条件,因而使新农合具有了国家福利属性;而从新农合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机制来考察,它又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些特征相似。新农合是一种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与一些国家实行的社区合作医疗计划有显著区别,也不属于国家医疗保险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新农合的支撑体系是其区别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又一个重要特征。政府、农户、新农合管理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是这一支撑体系的构成要素,四者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相互合作又彼此制约。政府起主导作用,负有筹资、调整制度设计、指导管理新农合运行等责任。如果没有这一强大支撑体系的支持,新农合制度不可能取得如今的伟大成就。

        关于新农合制度的发展,该书认为,资金筹集是新农合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必须建立可持续的筹资制度和机制;必须以总额预付制为基础,改革现有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目前,新农合制度已实现我国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面临着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统筹、满足农民多层次需求和方便异地就医等问题,必须针对这些问题,逐步扩展新农合制度,这是新农合制度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完善新农合制度,还必须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支撑能力,重点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叶金国 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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