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互联网企业,恶意编造传播谣言,就应承担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网络谣言不时出现,有些谣言侵犯他人权益,严重影响他人声誉;有些谣言扰乱社会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有些谣言性质更恶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依法查处并严惩造谣传谣者,维护互联网信息健康安全,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网民的热切期盼。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已显现化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民的马甲,也不过如化装舞会的面具,隐藏的只是网民的脸,而不是网民这个人。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这种冲击危害有时比现实生活更为强烈。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其实,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已是世界共识,并非只有我们国家如此。美国最近发布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日本也拟立法制止网络传谣。网络谣言已成为全球互联网的公敌。
更何况,我国是互联网大国,网民人数已超过5亿,比一些国家人口总量还多。如果不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那危害的将不只是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营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其中也包括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无论从普通网民利益出发,还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角度考虑,坚决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的决心不可动摇。
(原载4月4日《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