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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星期六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7日 02版)

        新华社厦门4月6日电(记者周英峰、杨维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6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2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向赖昌星送达了起诉书,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其律师会见和查阅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赖昌星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参加了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申请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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