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电(记者何平)今天,审计署公布了对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10个省市所辖的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45个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规划,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了“到2011年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的目标。
2011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76个县级医院、131个乡镇卫生院、677个村卫生室以及148个建设项目。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表示,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队伍、项目建设以及药品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村卫生室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程序不完全符合规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果;三是部分地区在药品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刘正均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和稳定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机制相对缺乏,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尚处在启动与完善阶段,基层卫生人员收入水平总体偏低,难以留住和吸引更多优秀医务人员;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盈利创收渠道被切断,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建设还未完全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尚未彻底理顺;三是省级地方政府资金统筹力度不够,总体投入相对不足,部分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四是部分地区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还不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