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10元买两根大葱”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一事件的影响下,广大居民又开始担忧农产品涨价,又有媒体开始挖掘流通领域的“暴利”,也有人开始担心农产品价格导致的通货膨胀。大葱价格波动的背后有着怎样的背景,是否减少了流通环节就可以降低零售价格,如何理性看待大葱价格的上涨?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及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于冷。
个别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有限
记者:大葱是一种很平常的农产品,它的涨价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这其中除了大葱作为人们目前生活准必需品的特性外,是否也透露出公众对市场的不理解和不信任?
于冷:个别农产品价格上涨很多时候是市场正常现象,通过市场可以自发进行调节。因为农产品一般都是数量巨大,生产经营分散,具有易腐烂的性质,即使是投机也没有办法长时间大量完好地仓储和保存,减少购买就会导致价格的回归甚至下降。从生产的角度看,价格上涨了农民就会增加供给,而价格下降了就会减少供给,价格会引导农民的生产行为。而如果依靠行政干预往往会把握不好复杂多变的供需信息,经常会放大信号、干预滞后,会导致市场价格更大的波动,阻碍农产品价格向均衡状态的回归,到头来还是生产者、消费者两头受害。
虽然我们看到大葱价格上涨了许多,但是市场上并没有出现短缺。而如果干预不当,就会出现短缺或者过剩,就像我们经常遇到的场景:居民有钱也买不到大葱;或者大葱价格极低、烂在地里,农民遭受巨大损失。
李国祥:据农业部监测,今年3月出现了一段时间内大葱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形,18日的大葱价格上涨到4.77元,比春节前涨63.9%。这与前两年葱价偏低影响农民种植积极性和经营者减少储备等经济因素有关,也与今年春节后部分产区遭遇持续低温阴雨寡照有关,虽然不是大葱价格的季节性波动,但属于大葱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和非常规波动的典型反映。随着天气转暖,大葱市场价格自然会回落。
减少流通环节未必就能降价
记者:很多时候,我们都把农产品价格上涨归结为流通环节的原因,那么,是否简单减少流通环节就可以起到降低农产品价格的作用?
于冷:初级农产品与其最终产品分别属于两个市场,也就具有两种价格,即农产品生产者价格和市场零售价格。两端价格之差就是市场盈余,主要是流通环节的增值。流通主要包括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各增值环节,解决农产品时间、形式、空间和所有权的转变,主要功能包括存储、加工、运输和交易等,一般由各级经销商(包括收购商、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来完成。
流通连接生产和消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来说,市场经济越是发达,流通环节越有效率,增值也越大。在美国,1美元的食物支出中,流通费用占了81%,而初级农产品仅占19%(其中还包括12%的农业生产投入)。流通环节的存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即使取消了一些流通环节或者经销商(形式),流通环节的功能和作用(本质)也不能被消除。如果市场经济不够完善,流通环节存在市场势力和垄断,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制,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这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发育良好的市场流通体系也会产生价格波动,也不是政府干预了就可以稳定农产品价格,简单地减少中间环节是盲目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到农产品的两端价格差异,弄清农产品流通的作用,对于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合理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调控政策出台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能逢涨就干预
记者:农产品价格波动,一方面对农民收入和农民积极性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又关乎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人们担心农产品价格上涨会导致通货膨胀,对于像大葱等这样的农产品,国家是否有必要对其价格进行直接干预?
于冷:通货膨胀是指经济中总体物价水平的上涨,不是简单指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更不是指个别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为什么人们总会把农产品价格与通货膨胀联系在一起呢?主要是因为在通用的衡量通货膨胀率的基本指标CPI中,农产品价格是一个主要的构成部分。就指标来说,稳定农产品价格能够减少CPI的波动,但不要盲目地认为控制了CPI指标就控制了通货膨胀。
由于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比如粮油、鲜活等)对于广大居民的生活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不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了,就需要进行干预或者调控。粮食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国家有必要有责任进行干预。而对于像大葱等这样的农产品,既没有必要直接干预,也难以有效干预。农产品种类繁多,替代效应明显,除了粮食之外,其他农产品基本上都是丰富人们的饮食结构,可以通过市场调节供需;如果干预所有的农产品价格,既不能把握供需信息、有效调节,也承担不起巨大的调控成本。
李国祥:综观世界各国农产品市场以及我国不同时期和不同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价格无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波动。根据不同来源,可以将农产品价格波动分为周期性波动、季节性波动和非常规性波动。每种波动都具有客观必然性,虽然可以进行人为干预而影响其波动程度,但是通常不可能完全避免。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供求及其价格信息监测、发布和传播在促进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形成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农产品金融化和交易虚拟化的出现,如果农产品市场信息被少数人用来恶意炒作,或者无意助推人们过度预期,则可能加剧农产品市场波动。为此,要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与传播立法,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法治化管理。通过农产品市场信息管理法治化进程,促进媒体自律。
(本报记者 李 慧 本报北京4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