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雷锋,我总有一种别样的情怀,不仅仅因为我是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长大的青年一代,还因为我的故乡在鞍山——雷锋生前曾经奋斗和奉献过的地方。因此,在年少时的理解,学雷锋就是要做好人好事,扶老奶奶过马路、帮邻居扫地、下雨天把伞借给同学……长大后,我逐渐明白,学雷锋不是要去做他曾经做过的好事,而是要学习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美德,去关怀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学习雷锋也不是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去回报社会、反哺人民。今天,透过雷锋生前所在团先进事迹,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雷锋之所以被视为民族英雄、文化符号,是因为他体现了普通人所可抵达的道德境界,雷锋精神永远折射着人性的真实需求与普遍的道德情感。
2001年我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最初做这个决定是需要付出一点点勇气的,但想到将来也许有一天我的这份承诺能挽留一个人的生命,就不再犹豫了。此后我牢记自己的责任,每当电话、地址变更都会及时通知中华骨髓库。在2007年,我的坚守终于有了意义,我与上海一位患白血病的小女孩配型成功,异地为她捐献了骨髓。两年后女孩再度发病,危在旦夕,得知消息后我连夜飞往上海,第二次捐献了骨髓。两次捐献,更加让我感受到:奉献比索取更快乐,帮助他人比专注自己更有意义。捐献骨髓对健康人来说是个小小的付出,可对于白血病患者来说却是重生的希望,这种缘分,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但如果有一天,我还有机会用类似的方式去帮助别人,即使付出一切我都不会犹豫,因为这是超越了生命价值的善举。
官兵的可贵之处,不是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而是将做好事当成了习惯,不是在特定时间用特定形式去刻意为之,而是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一种道德修养和行为追求。学习雷锋生前所在团的先进事迹,可以将践行雷锋精神与公益活动、志愿者行动结合起来,把好人好事做出规模,成为公益,惠泽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