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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27日 星期二

    海口建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27日 10版)

        本报海口3月26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今天上午在海口举行启动仪式,中心将定址在海口,旨在通过合作建立起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界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为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高速发展的需要,2011年9月,中国法学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倡议成立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合作组织,得到了东盟十国法学、法律界代表的积极响应。经过前期详尽的调研论证和准备,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南仲裁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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