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启动实施201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于“培训基地项目”,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中央财政单独安排经费,专门用于补助培训基地项目。一次性拨付每个培训基地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地方政府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培训基地项目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