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历时两年,第三方独立国际评价……2011年8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科学基金国际绩效评估报告”的形式,向公众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这一评估重新审视了科学基金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义,对我国科学基金25年来的资助管理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日,记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获悉,去年科学基金的财政拨款达到140个亿——也就是说,从最初的8000万开始,到“十二五”开局,科学基金已经进入了“百亿时代”。然而,就在整个基金管理队伍欢欣鼓舞的时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感受到的,却是随着财政预算进入“百亿时代”面临的严峻挑战。
适应新形势,科学基金不断完善
记者:为什么会在科学基金发展面临大好形势之际,提出问题与挑战呢?
陈宜瑜:过去25年,科学基金在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10年,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为了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科学基金必须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于自身体制机制中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环节进行改革和完善。
尤其是,基于此次绩效评估对基金工作的肯定和提出的建议,基于对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的深刻认识和理解,我们有信心正确地分析科学基金当前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推动科学基金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
记者:科学基金工作面临的挑战来自哪些方面?
陈宜瑜:在总体良好的形势下,科学基金工作面临四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经费投入超常规增长带来的管好用好基金的压力;二是申请量大幅增长带来的评审和管理工作量激增的压力;三是国家和社会对科学基金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带来的压力;四是科研不端行为引发的道德风险不断提高的压力。
增长超常规,基金管理面临道德风险
记者:科学基金投入超常规增长,给管理和使用带来了哪些风险?
陈宜瑜:主要是依托单位管理资助经费和项目负责人使用资助经费的风险不断提高。从近年来基金资助经费审计检查结果看,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整体使用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依托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相悖;有的依托单位管理费提取超出规定标准;有的基金项目劳务费、管理费开支严重超出标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也有依托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我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个别项目给予了收回资助经费等措施的处理,对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依托单位进行了内部通报。可以预见,随着科学基金投入超常规增长,资助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风险也将增加。
记者:科研不端行为对科学基金制是否有冲击?
陈宜瑜:近两年来,我国的科研不端行为引起了国际科学界的广泛关注。例如,英国《晶体学E卷》一次撤销了井冈山大学70篇文章,英国《自然》杂志频频报道我国科研诚信问题,这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座谈会,研究科研诚信问题,并多次批示要求多管齐下,采取多种措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
1999年—2009年期间,我们共受理578311项申请,不端案件占0.028%;共资助127424项,不端案件占0.032%;共收到关于基金资助过程中科研工作者的科研不端行为举报1357件,处理了204件。近两年,科研不端行为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媒体也愈发关注,因此,如何构建中国特色基金制的科研诚信体系,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
记者:科学基金管理的职业道德风险表现在哪些方面?
陈宜瑜:许多专家反映,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依托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问题。部分依托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了本单位利益,千方百计收集评审信息或评审专家信息,为本单位的申请项目开展公关活动——这既影响到这些依托单位自身的形象,也影响了科学基金的形象和声誉,必须坚决遏止。同时,随着科学基金经费的增长和项目资助强度的提高,部分申请人员及依托单位的违规行为也日益增多。以上现象虽然只是极少数的现象,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给科学基金的公正性带来的严峻挑战。
构筑诚信体系,强化监督化解风险
记者:今后将如何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毕竟这不是基金委单方面的事情。
陈宜瑜:今后,要把科研诚信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进行体系完善。
一是以《科研诚信》的翻译出版和六部委的宣传推荐为契机,倡导依托单位将科研诚信教育普及到本科生、研究生,使青年学生和学者从科研入门阶段就接受科研诚信教育。
二是将科研诚信贯彻在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比如,要求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基金申报前核查申请人材料,规避虚假信息;倡导依托单位在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或者学术年会上,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安排。
三是积极研究国内外科研诚信现状、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探索更好的惩防体系。
四是与科技部、教育部、科协等单位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交流和研讨,谋求共同加强科研诚信的新方法、新举措。
五是推进对科学基金杰青评审会和其他评审会实行派驻监督组制度。
记者:面对以上挑战,今后将如何防范科学基金管理的道德风险?
陈宜瑜:在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中,依托单位是基金委联系申请人、项目承担人和广大科研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我们将共同强化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构筑科学基金科研诚信体系。
科学基金每年约有50万人次的专家参加通讯评审,近1200名国内专家和100多名海外专家参加会议评审。专家均来自各依托单位,我们要提醒专家以科学价值判断为核心,以创新为导向,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遵守评审行为规范。
此外,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经费的监督管理由依托单位负责,基金委负责检查依托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托单位不仅要注重项目申报,也要注重经费管理。尤其是新的经费管理办法出台以后,要使项目负责人了解经费使用办法,提高项目负责人经费规范使用意识;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规范项目负责人的使用行为。(本报记者 张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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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概况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资助基金、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层次相互配合衔接的资助项目系列;通过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等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完善了以科学仪器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普项目等专项构成的环境条件项目体系。随着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长,自然科学基金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已增长到2011年的1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