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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

    代表委员手记

    城镇化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2日 05版)

        张锦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我觉得很有必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城市是城镇化的基本物质载体,要保障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就必须重视城市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推进,我国城市建设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热潮,多种产业设施、现代交通体系、新型公共建筑、各类园区、居住社区、商业设施等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我们更应该正视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侧重于经济的发展而忽略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弘扬,侧重于城市的拓展而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侧重于城市物质的建构而忽略城市精神文明的职能,侧重于城市外观效果而忽略基础设施建设,侧重于进度与数量而放松质量和品质的追求等。

        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对于国家而言,促进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保障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针对存在问题,强调城市发展建设的质量,这对于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国家对此提出明确的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

        同时,要防止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就必须要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的作用。因此,国家有必要在大中型城市建立和加强规划委员会和总规划师(总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其技术参谋和技术把关的作用。这种制度在俄罗斯、德国、法国已实施多年,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而在我国也有实例,比如上世纪五十年代,任震英先生对兰州的建设贡献了不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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