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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星期日

    主题访谈·推进城镇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

    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镇化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06版)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从各地实际出发,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代表表示,应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镇化范畴,走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

        李庆贵代表认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多方面的好处:实现了农民就地城镇化,促进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显著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村的文明程度;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拉动了居民消费;有效促进土地流转,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我们完善规划,明确目标,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做起,统筹考虑中心城市、城市新区、县城、产业集聚区、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构建新的现代城镇体系。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尊重农民意愿相结合、与城镇发展相结合、与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相结合,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李庆贵代表介绍说,新乡市已启动建设了首批352个新型农村社区。截至去年年底,52个示范社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18个行政村或自然村基本实现整体拆迁,复耕或恢复生态2.44万亩。

        “坚持不从农村挖土地,不在农民身上打主意。”李庆贵代表坚定地说,下一步,新乡市将按照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方案的各项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权益,确保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争取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200个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建成,使新乡市域内将近四分之一的农民住进新社区,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努力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的路子,力争有所作为、走在前列、率先崛起,为全省、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

        本报记者 刘先琴 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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