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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星期日

    提案议案追踪·南通大学党委书记顾晓松代表

    立法防控创伤和意外伤害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08版)

        据统计,目前创伤和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在我国疾病死亡谱中已跃居第4位,在45岁以下青壮年中则高居榜首,而人们缺乏相应的急救知识却成为了创伤和意外伤害患者的无形“杀手”。

        “我国公众对创伤和意外伤害的急救知识了解不足,相关的宣传教育也尚未普及,对创伤和意外伤害的防控急需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此,作为创伤和意外伤害领域的工作者,顾晓松代表提交了《将“创伤和意外伤害防控宣传日”纳入全国法定宣传日以及对部分特殊行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初级创伤急救知识培训》的议案。

        在创伤和意外伤害中,缺乏急救意识和急救知识是扼杀生命的“刽子手”,一次次触痛着人们的心灵。顾晓松代表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目前全球每年仅因道路交通伤就夺去了近130万人的生命,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证实,20%的患者因没有及时得到现场救治而死亡,在中国,60%患者的死亡发生在到达医院前。发人深省的数据和事实犹如当头棒喝,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顾晓松代表严肃地说,“创伤和意外伤害的救治特别强调时效性和现场性。因此,在保证‘白金十分钟’、‘黄金1小时’等救援观念深入人心的同时,‘黄金救援期’内的正确急救一定要成为人们的‘必修课程’。” 

        顾晓松代表在提案中指出,建议将“创伤和意外伤害防控宣传日”纳入全国法定宣传日,规定在每年的固定时间,组织全国医务工作者、交通警察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就创伤和意外伤害防控的重要性、早期防控和现场急救的基本知识等向广大公众进行宣传讲解,引导公众积极应对创伤和意外伤害。

        对部分特殊行业,特别是人民民警、消防员、导游、司机等,在上岗或取得职业合格证前进行“强制性初级创伤急救知识培训”。

        在提案中,顾晓松代表还指出,由于近年来参与意外伤害现场施救的部分人员被认定为肇事者,同时,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对参与道路交通伤急救时遭遇的相关法律问题的担心,让很多人裹足不前。建议考虑立法,通过法律保护在各种事故和灾害现场实施急救且不图任何回报的个人或群体。

        (本报记者 郑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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