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康(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所所长)
今年政协会议刚开始,“减税”就成为热点之争。虽然财税管理部门已在若干年间确立“结构性减税”方针并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出台,但显然社会各界还有更多的诉求:税减得不够!
作为研究者,我深感这一问题需要各方充分交流,深入分析,以开阔视野,得出中肯的结论。
宏观税负高不高?TCL的掌门人李东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这十几年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持续超过GDP增长幅度,表明宏观税负明显偏高。
信息透明够不够?民众的纳税人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声音都在强调:税金收上去后做了什么?言下之意是,透明度高,民众的税收痛苦指数才会低。
减税范围全不全?以华远房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为代表,针对“结构性减税”概念发问:“为什么不全面减税?”那么我们必须探讨,引来一片叫好声的“全面减税”,是否可行?
“用税”绩效好不好?香港贸发局主席苏泽光认为,“政府瘦身减支,才能真正减税”。于是,减税之议,实际上已扩展到政府支出绩效、转变和收缩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等配套改革问题。
在我看来,财税部门近年来多次表述的“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认识,确是基于认真的数据分析比较得出的,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应属总体正常。
但显然有必要进一步指明,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存在明显问题,即各种因素导致的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使商品含税成为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进而形成恩格尔系数高的低中收入阶层“税收痛苦程度”高的问题。
所以应再引伸到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命题。今后相当长时期我国税改的一大取向必是提升直接税的比重而降低间接税比重,所以合理的方案必不可能是“全面减税”——比如必要的房产税改革和资源税改革实为有针对性的增税。减与增,都旨在优化财税分配服务全局追求效率与公正公平的最佳结合。
当然,把减税的可能潜力充分发掘是十分必要的,是现阶段的重点和政策亮点,应做好做实。至于提高财政预算完整性、信息透明度和把钱花好、把政府适当瘦身的事做好,是正确的方向,应在这些方面积极稳妥大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