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4日 星期日

    献策文化强国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健林:

    民营企业要当文化产业生力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4日 06版)

        文化产业相比钢铁、石油、铁路等行业,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但市场化程度更高。近些年,文化产业做得出色的排头兵企业,不少是民营企业,如电影放映行业的万达院线、电影制作行业的华谊兄弟等。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证明,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创造力强,更具竞争优势,是这个行业的生力军。

        由于历史原因,民营企业多数从事低端制造业、出口加工业,因此转型升级问题更为突出。民营企业占中国企业的多数,经济总量也占一半。可以说,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成功,国家的“转方式、调结构”战略才能实现。文化产业属于现代服务业,同时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所需投资不大,进入门槛不高,适合民营企业发展,早几年进入文化产业的民营企业相当部分得到较好回报。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期,文化产业为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机会。

        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一样,依然存在对国企、民企不能平等对待的现象。目前国内仅有中影、华夏两家国有企业获得许可进口外国影片,而民营企业比如万达院线,虽然是亚洲最大的电影院线,市场份额远远大过国有企业,但仍然无法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进口许可。

        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如今已成社会共识,但至今文化产业没有实质性的优惠政策。比如电影放映行业既要缴纳营业税又要缴纳所得税,税率比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还高。建议尽快出台新兴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和操作细则。

        (本报记者刘茜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