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2月12日电(记者严红枫)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市各县(市)区由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存包费,取消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展览收费。
记者了解到:该市的美术馆基本艺术展览、藏品公共鉴赏、艺术品鉴定、公共艺术图书、电子阅览、艺术普及讲座及学术报告,从2月11日起已实行免费开放。市、县公共图书馆和乡镇(街道)分馆的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要保证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也全部免费。
此外,宁波市还将坚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