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温源)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和体制。要加强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对不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尽快修改与完善;对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的,立即废除或修改。
《通知》强调,保险监管机构要尽快设立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号码,使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针对车险理赔难问题,《通知》提出五条解决措施:一是保险公司要缩短工作时限、简化理赔手续,建立小额车险快赔快处机制;二是修改完善车险条款,定细定实权利义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三是定期开展车险积压赔案清理工作;四是加大员工培训,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五是监管机构要加大对理赔服务指标的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