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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11日 星期六

    商务部长陈德铭表示

    我国不会将技术转让作为市场准入前提条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11日 02版)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郭丽君)针对近期有外国企业说中国在吸引外资过程中,有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给合资企业的情况,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日前表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不会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

        陈德铭表示,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中国就对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不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涉及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他愿借此机会重申,中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立场不变,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并鼓励外国投资。

        陈德铭指出,201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外贸增长势头有所放缓,今年1月份的出口情况也不乐观,由于春节等因素,估计会呈同比负增长。政府将会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保持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 

        陈德铭表示,首先是进出口政策要总体保持稳定。比如保持出口退税政策基本稳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基本稳定。相关政策如果要做适度微调,也是鼓励性的多于限制性的。其次是要切实减轻进出口企业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如针对小微企业,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第三是要加大贸易促进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和营销网络等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如办好广交会、厦洽会、中部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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