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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工信部:

    手机套餐用完前运营商应免费提醒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31日   10 版)

        本报北京1月30日电(记者郭丽君)手机套餐的上网流量不到月底就用完了,然而手机用户却浑然不知,这部分超出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费,成为用户通讯费支出的大项。针对此类备受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工信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工信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要求运营商提供上述消费提醒服务时应予以免费,并将消费提醒记录至少保留五个月。据悉,这一通知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

        在12项消费提醒规定中,包括采用套餐方式计收费的,在约定套餐包含业务种类和限量的同时,要对超出套餐后的收费标准予以明确,有特殊约定的要另行说明。

        对电信用户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多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

        当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对于消费提醒的时间选择,通知表示应在套餐有效期满前一个合理提前时段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提醒用户现行套餐到期日,并告知用户套餐到期后终止或延续服务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

        此外,对于漫游至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结合本地消费情况,设置异常高额通信费用提醒值,用户当月累计通信费用超过该提醒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

        记者今天采访中国移动工作人员得知,相应的套餐使用达到限量前,已通过短信形式对用户进行提醒。比如动感地带用户当月套餐流量剩余5M和用完时,均会发出提醒短信;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则可以选择按天,或按周接收套餐内剩余流量的提醒短信;而中国电信工作人员称,手机用户会在套餐流量用完时,收到提醒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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