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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9日 星期四

    三峡地区行政中心的变迁

    杨光华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19日   11 版)

        一个地区行政中心的规模与布局,显示行政中心与行政区域空间关系的协调程度,它们既以区域的政治经济条件为基础,又对区域的管理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三峡地区的行政区划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战国中期楚国设置的巫、黔中、巴郡。秦汉时三峡分属于巴、南二郡,从县级——基层行政中心的发展史来看,这是重要的奠基阶段。县级行政中心西汉有8个,东汉有9个,均沿江分布于长江与支流交汇处,又多为故国城邑,附近出产柑橘、食盐等,交通、经济条件好,并有历史基础,这为后来基层行政中心的布局奠定了基础。研究表明,西汉时三峡地区人口密度为5.4,属于人口稀少地区,依照“民稠则减,稀则旷”的原则划分出来的郡县区域就比较大。在传统社会,行政区域的大小与行政管理的效能之间具有更强的对应关系。诚如东汉永兴二年(154年)巴郡太守但望上疏所说,巴郡“远县去郡千二百至千五百里,乡亭去县或三四百,或及千里。土界遐远,令尉不能穷诘奸凶……或长吏忿怒,冤枉弱民,欲赴诉郡官,毎惮还往。太守行桑农不到四县,刺史行部不到十县”。如何解决行政中心与行政区域空间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当时但望提出了分郡建议,未获批准,但“增置郡土”的条件确已成熟,因为经过秦汉的第一轮开发,到东汉后期三峡地区已经“民物滋繁”,人口密度上升为7.22。到了东汉末期,巴郡终于被一分为四,南郡也被一分为三,县的调整也随之展开,到三国时县级行政中心数量比以前翻了一倍,这是基层行政中心规模的第一次大变化。但是,两晋南北朝基层行政中心数量没有怎么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唐宋基层行政中心规模出现第二次比较大的变化,唐比隋增加9个,有26个,宋朝有24个。据研究,唐开元天宝之间三峡人口密度为5.39,宋元丰年间达15.03,基层行政中心的增加正好与第二轮开发高潮相对应。从纵向来看,基层行政中心数量的变化大体上顺应了各阶段地方管理与发展的形势与要求。

        从横向来看,基层行政中心的分布变迁也顺应了不同区域管理与发展的形势与要求。三峡地区西、中、东三段基层行政中心的分布,东汉为4∶3∶2,北周为4∶11∶4,唐代为12∶10∶4,宋代为10∶10∶4,明代为8∶9∶3,清代为8∶8∶4。在两次增长期中,第一次汉末三国以来新设之县主要分布于中部地区,这是秦汉时中部地区人口经济发展比较快的产物,如北井、大昌、云安、羊渠、南浦等地因盐业兴盛而分置政区与行政中心。第二次唐代新设9县中有6县分布于西部地区,宋代西部与中部行政中心的分布维持平衡,其背景就是唐宋时期巴渝西部的开发加快和江南“蛮僚”地区“开山洞”的深化。

        元明清时期,三峡地区经历了毁灭性破坏与恢复发展的几次轮回。从大时段来看,人口经济总体趋势是向上的,但县级政区(包括州直属地)元朝为19个,明有21个,清朝有20个,其分布格局没有大的变化,表明经历千余年的发展、调适,基层行政中心的布局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

        与基层政区行政中心的分布趋于合理不同,汉末以来高层政区的行政中心与管理区域的空间关系显得比较复杂。秦汉巴郡治江州,三峡地区有一个高层行政中心。东汉末分郡后,高层行政中心增加到3个。但州变为政区后,高层行政中心又在三峡地区之外。自三国至南齐,三峡地区分属于荆州(治江陵)、益州(治成都)的格局大体不变。南梁以后,州郡增多,是地方政治混乱的表现。隋、唐前期进行改革调整,高层行政中心隋炀帝时有3个,唐前期有8个。唐后期,剑南东川、山南西、荆南和黔中道的行政中心均远离三峡地区。宋代情况比较好,夔州路领有三峡大部分地区,行政中心也在区内。元明清时期,省级行政中心又远离三峡地区。行政中心与管理区域的关系的紧密与疏远,直接关系到地方治理与发展的成效。唐后期,涪州由黔中改属荆南道就带来不便,故元和三年李吉甫奏称:“涪州去黔府三百里,输纳往返不逾一旬,去江陵一千七百余里,途经三峡,风浪没溺,颇极艰危,自隶江陵近四十年,众知非便,疆里之制,远近未均。”元明清时期,四川、湖北两地对三峡地区的控制经营都有鞭长莫及之感,所以三峡地区的经济地位越来越低,社会问题也特别突出,如明末清初夔东十三家起义、清中叶白莲教起义,都以三峡地区为重要活动区域,反映了当时经济落后和社会矛盾突出的现状。

        由此可见,行政中心的分立合并或区位调整,是解决行政中心与管理区域不协调问题的一种办法。此外,我们注意到在历史时期一些朝代在行政中心制度设计上搞“多元化”,可以归纳为“主、辅中心”模式。如秦汉时期,南郡太守治江陵,都尉治夷陵,巴郡太守治江州,都尉治鱼复。《水经注》记载:“北水出新浦县北高梁山分溪……南入于江,谓之北集渠口,别名班口,又曰分水口,朐忍尉治此。”“江水又迳鱼复县之故陵……有鱼复尉戍此。”郡都尉、县尉与守、令异地而治,其治地后来往往发展为新郡县的中心。再如宋代,路级政区既设转运司,又鉴于转运使综理一路,“地远无由知”,便增设提点刑狱司,与转运司分驻不同的州,如夔州路转运司治夔州,提刑司治渝州。通过实行“分部按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一行政中心的压力。

        从三峡地区行政中心的历史变迁中,可以看出在传统社会,在当时的交通通讯条件下,优化地区行政管理空间结构的主要途径是合理控制行政中心的数量与分布。三峡地区行政中心与管理区域的关系既有调适的部分,也有背离的地方,相对而言基层行政中心的调适性更充分一些,高层行政中心的背离度大一些,后者是导致边缘区管理松懈、发展滞后,并使边缘区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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