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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7日 星期二

    山西省公布“公考状元被刷”查处结果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7日 10版)

        本报太原1月16日电(记者李建斌)山西省纪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长治市公考状元被刷案”的查处结果: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等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赵波等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去年11月中旬,“长治公考状元被刷”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长治市委和长治医学院党委迅速作出反应,11月18日就做出重新录用宋江明的决定,并决定给予赵波、吉新瑞、陈广斌、韩玉梅、祁露霞、杨文芳6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本报2011年11月20日曾就此作过报道)。长治市纪检、监察部门也迅速介入,调查事件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气会上,山西省纪委副书记贾毓杰通报说,经查,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在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中,分别收受补录考生家长贿赂人民币10万元、1.7万元,为递补考生顺利录用提供方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指使他人篡改体检数据,签署虚假体检报告。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贾志红,为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分别向赵波、吉新瑞行贿人民币10万元、1.7万元。贾毓杰说,赵波等人的行为,致使本该录用的考生未被录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已构成犯罪,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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