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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3日 星期五

    “干净的电视剧,看着舒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3日 09版)

        自今年元旦以来,各地电视台严格执行广电总局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电视剧观赏环境得到空前净化,此举在广大观众和专家中广受好评。

        “以前看电视剧,正看得入神的时候,突然冒出个莫名其妙的广告,别提多闹心了。”青岛的“电视迷”周娜半开玩笑地说,“自从元旦开始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再插播广告,可以一口气把整集看完,那种感觉真的很舒心。”

        而西安观众张文琪,自大学时代就不再通过电视机观看电视剧,而是选择互联网。她的原因很简单:插播的广告太多,不仅影响观看情绪,等广告还浪费时间。可自从元旦电视剧中不再插播广告,这位“网虫”也开始向电视回归。“毕竟电脑的屏幕太小,收视效果远远不如大屏幕的电视机,电视剧中不再插播广告,让电视对我的吸引力大增。”张文琪说。

        而在另一些观众看来,现在不仅单集电视剧中的广告没有了,电视剧的播出也更人性化了。原来,北京、湖南等电视台除了严格执行广电总局的政策外,还在电视剧播出过程中推出了很多人性化举措,比如当每集电视剧播完时即给出“本集完”、“下集马上开始”等温馨提示。“这些措施说明电视台确实为咱观众着想了,这不仅为大伙儿看电视剧提供了方便,更是对观众的尊重。”在北京电视观众张侃侃看来,相关政策确实很给力!

        “虽然取消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才执行十来天,但从各地观众的反应看,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相信越是往后,越会有更好的推延效果。”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周星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电视剧是一种观赏性很强的文化产品,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电视剧观赏才能获得完美的审美体验。

        周星认为,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对电视节目播出机构既是规范,也是一个警示——今后,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在播出节目时应该有更多的人本意识,应该更加规范自己的播出行为。同时,周星认为电视剧播出过程中少了广告的打扰,也有利于观众养成良好的文化审美习惯,有助于提高观众的艺术素养。

        而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教授看来,广告是电视台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电视观众可以基本不付费观看很多节目的重要支柱,广电总局的政策并不是要取消电视广告,而是要对电视广告的播出行为进行规范。尹鸿认为,此举虽然表面看来对电视广告是一种限制,但客观上却可推动电视广告在制作和播出上的创新,比如可以发展植入广告,当然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应跟电视节目无缝地连接在一起,消除广告的突兀感,避免伤害电视观众的利益和感情。“一旦广告与电视节目实现完美融合或者播出方式和时间更加科学,那时广告或许不仅不那么烦人,而且还有助于电视节目实现自身的审美诉求。”尹鸿说。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本报记者 韩业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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