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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0日 星期二

    新闻笔记

    “宫斗”斗的是什么?

    作者:李 怡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0日 02版)

        新闻事件:

        国家广电总局去年年底发布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各卫视黄金档不得播出宫斗剧、穿越剧等四类剧集,并在2012年10月之前不再接受批准以上题材剧集的立项申请。

        笔记观点:

        “宫斗剧”已经成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凶残阴险的竞技场,日复一日,当它们充斥我们的荧屏时,历史,哪还有正邪之分?人性,哪还有善恶之辨?

        鉴于“宫斗剧”泛滥成灾,广电总局出台限制措施,卫视黄金时段禁止播出。问题的困扰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大清后宫》、《宫心计》……一出出宫廷恶斗的故事占据了绝大多数中国家庭的电视屏幕,汉与唐、明与清,多少历史的盛衰、兴亡的教训都退居远方,走到前台的是一个又一个波澜起伏、惊心动魄却无从考证的宫廷故事、人性斗争。在这样的叙述中,有时又借助了“穿越”的奇术——跨越时间、跨越历史、古今混杂,张飞可以打岳飞,关公可以战秦琼,艺术创作的随意由此被“发挥”到极致,《群星会》、《宫锁心玉》、《步步惊心》热播一时。

        我关心的是,这样的“宫斗剧”在什么意义上超过了一般文学故事的范畴,超出了我们忍受的边界?仔细查看,我觉得问题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些“故事”很快形成了一系列僵化的套路,逐渐创意寡淡而令人厌倦。不信你随意打开网络搜索,就能够看到网民们对“宫斗剧”情节与人物模式的概括归纳,诸如姐妹反目、慢性毒药、苦肉计策、“狸猫换太子”、皇帝成了痴情种等。有人指出,这些故事不过是在“山寨”TVB宫斗剧,从情节架构、人物设置到造型包装,几乎都是在“山寨”他人,根本缺少自己的创造。

        更深的问题可能还与历史观有关。在我们常常将真理的评判权最后交付给“历史”的文化背景下,我们依然愿意严肃地看待我们的过去,并力图从中引发更多的道理和教训。在这种思维下,大量似是而非的“历史”故事铺天盖地而来,的确让“严肃”的我们一时间手足无措,大感混乱,以致不能忍受。宫斗剧已经成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凶残阴险的竞技场,日复一日,当它们充斥我们的荧屏时,历史,哪还有正邪之分?人性,哪还有善恶之辨?

        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确实产生着某种消解信仰和正当价值的作用,在我们对价值的追求还不得不继续由“历史”来承担时,的确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这些“历史”的严肃性!

        “禁播”的起因,是因为过多过滥;所谓“禁播”,其实只限制在“黄金时段”。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能培育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那么,对宫斗剧的庸俗倾向加以打击的最好方式,应该由市场完成。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宣扬和鼓励文艺市场真正的多样化,让多样化的艺术样式尽力施展各自的力量来争取观众,在真正多样化和充满艺术趣味的竞争中,让那些庸俗的部分自然淘汰或者改变,而在鼓励和推动文艺多样化的方向上,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颇有施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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