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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07日 星期六

    纪检监察挽回损失84.4亿元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07日   02 版)

        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赵达)中央纪委监察部今日在京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通报2011年查办案件情况。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45814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55008件,立案137859件,结案136679件,处分14289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8006人,给予政纪处分3593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4亿元。

        据中央纪委秘书长崔少鹏介绍,2011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77人。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的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有刘志军、田学仁、黄胜等违纪违法案件。

        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也是查处的重点。去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涉及上述“五类案件”的党员干部207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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