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为促进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填写检查表……9月,10个中央检查组奔赴20个省(区、市)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检查。通过深入细致地检查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检查组共检查市(地)67个、县(市、区)172个,涉及项目222个,发现问题551个。
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572条。对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情况,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个别问题蔓延成普遍问题。
确保监督检查的科学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关涉全局,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
2011年1月9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2011年4月,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5月20日,召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广泛动员部署,使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起来。
中央纪委和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各项监督检查牵头负责部门和一些省(区、市)调研指导,督促部门和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
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领域广、工作头绪多、时间跨度长,必须找到突破口,选准着力点。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确定了监督检查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二是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五是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六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七是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这些内容基本涵盖了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四个方面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2个约束性指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许多要通过一笔笔资金、一个个项目来体现和落实。检查中,紧紧盯住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这两个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各项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保证了资金安全有效;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审批、招标投标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坚决防止不符合中央规定和地方实际的投资项目反弹,坚决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出现,保证了项目建设优质高效。
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性
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机制,是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中央纪委监察部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建立了统一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指导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按照“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维护了中央政令畅通。(本报记者 赵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