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学作为保存、传承、弘扬和创造先进文化的关键阵地,有责任进一步发挥对社会文化建设的示范功能、辐射功能和提升功能,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传承创新文化的神圣使命。作为文化的现实载体——大学,必须培育和建设卓越的、创新的、具有竞争力的大学文化。
塑造创新文化、培育新一代大学生创业精神是提升大学文化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新是文化保持活力的不竭动力,是文化延续传承的重要保障,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源头活水。哈佛商学院院长尼廷·诺里亚在《发光的东西》一文中肯定了中国在世界经济核心舞台获得自身位置的决心和专注,强调真正释放中国全部潜力的关键是小的、灵活的、充满生命力的东西——企业家精神。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原院长张维迎在《市场的逻辑》中呼吁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在激情创业中实现自我价值。创业教育是根据教育学和创造学的基本原理培养和提高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教育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业教育是一种教育创新、一种文化创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继学术教育、职业教育之后的“第三本护照”。
以创业教育提升大学文化竞争力,必须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学文化竞争力培育是一个不断沉淀的过程,创新不是凭空进行的,传承是创新的基石。因此,提升大学文化竞争力必须把握大学文化的核心内涵。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大学文化核心使命在于培养人才和塑造人才,不仅仅传授知识和培养技能,更造就具备中华传统美德的人才。大学应该提倡“爱”的教育,“仁者,爱人也”,大学要教育学生用一颗感恩的心面对一切,有爱才有和谐;大学应该提倡“德”的教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应该使师生接受人文精神的熏陶,强调社会关怀和人文情操的培养,拒绝冷漠、淡化功利色彩,塑造责任感和正义感;大学还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形神兼养,以神卫形”,不但注重“教书”、“授业”的责任,也要注重“育人”、“传道”和“解惑”的担当。
以创业教育提升大学文化竞争力,必须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先进经验。“文化自觉”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社会学家费孝通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概括了“文化自觉”的历程。“文化自信”是指我们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对中华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既要坚守自己的优秀文化,又要敞开胸怀,吸收借鉴外来优秀文化。许多欧洲国家不仅开设创业学课程和从事创业学研究,还通过大学科技园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实践机会。日本的创业教育从小学和初中就开始普及,建立起如联合研究制度、合同制度等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并引入市场机制,让高校与生产科研内部发生直接联系。我国大学生创业有着强劲的内生动力和成长空间,我们应汲取国外成功经验,注重创业教育理念的战略性、教育过程的终身性、教育资源的整合性、师资队伍的专业性、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实践活动的丰富性,努力实现创业教育的长足发展。
以创业教育提升大学文化竞争力,必须建立注重个性素质教育的创业教育培养模式。创业教育是一种个性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重视“人”存在的价值,重视人自身固有潜能和创造精神的发挥。创业教育又是一种素质教育,注重教育的全面性,要求受教育者的基本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实施创业教育的关键是建立起培养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强的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业者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创业教育培养模式应力求把创业基本知识、基本素质的培养同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创业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去。由于资金、条件、专业的局限,创业教育往往把大多数学生排斥在创业之外,高校应根据创业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构成要素——领导管理系统、教育教学系统、资源保障系统和招生就业系统,设计一个知行并重、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培养模式。
创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实施过程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事业,需要“高校、学生、政府、社会”四方合作:学校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主要发起者,要设计出具体的创业教育培养模式,建立一支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学生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承受者,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以兴趣为导航、以专业知识为躯干、以实践活动为羽翼去实现梦想;政府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守护者和支持者,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培训指导,完善创业项目补贴、奖励制度和金融贷款体系制度,将大学生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等各项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社会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辅助者,应形成鼓励创业的文化氛围,各界人士应坚守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
(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