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专家点评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是正确深刻领会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30日 13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李慎明:

        朱子说:世上“只有两件事:理会,践行。”理会,就是理解、领会,就是行动要有正确的思想理论及理念的指导。践行就是把正确的理念付诸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问题,一是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分别是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体现,践行的最重要主体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的各级政府。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最主要主体应是个人,这里指的个人,不是指党员,更不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在党章中实质上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最主要主体应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统领,并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全部和始终。如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化,能否提出“热爱祖国、艰苦奋斗、团结互助、勇于创新、共同富裕”这20个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是引领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不能迎合人民群众中部分人存在的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践行的根本前提。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决不能停留在说的阶段,现在就应做起来。二是决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要真正体现在行动的方方面面。三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践行的模范。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