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邀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以及部分在京高校的专家学者,就中国社科院张晓山研究员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研究”成果及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专家认为,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发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重点扶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研究项目,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这是我们党从战略全局高度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者的有力动员,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学术热情。随着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显著增强。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实际部门同志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意义的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研讨,很有必要。
与会专家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中国“三农”发展的最好时期,这主要得益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体系的逐步建立。但也要看到,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不断深化。在此背景下,全面总结过去几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深入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对推动我国“三农”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与会专家认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研究”,导向正确、重点突出、基础扎实、富有创新。课题组找准了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新农村建设重点,并据此确立了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和逻辑主线,紧紧围绕农业要素市场与农产品市场发育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变革与农业经营制度模式发展创新、乡村治理结构和农村社会管理改革完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工业化协同推进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理论梳理和深入的实证考察。特别是课题研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积极吸收借鉴宏观、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开展了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案例采集,运用经济计量工具对调查结果进行数量分析,并注意将问卷调查、案例研究与深度访谈相结合,将微观数据分析、宏观政策把握和宏观数据研究相结合,全面客观地考察现行政策体系的设计与实施效果,提出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与会专家在讨论中提出,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仍处于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要消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在以下几个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上继续狠下功夫:一是关于新农村建设内涵的丰富与发展。应紧密结合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实施以来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加大对农村生态保护和进城农民返乡等问题的研究力度。二是关于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应全面把握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农地“非粮化、非农化”新情况,加大对保障务农农民收入和调整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等问题的研究力度。三是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化。应在大力推进相关政策向法律伸延的前提下,加大对农业投入、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方面立法的研究力度。四是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应着眼化解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中作为个人权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与作为财产权利的用益物权之间的矛盾,加大对赋予农民长久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力度。五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界定问题。应积极探索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涵、外延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责任、权利、义务及厘清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力度。六是关于农村的民生问题。应客观审视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大量外流的新特点,加大对克服农村空心化和农民老龄化、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创新农村扶贫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力度。
全国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本报记者 肖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