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正在紧锣密鼓地拍摄《搜索》,此前张艺谋的纯爱电影《山楂树之恋》,以近900万元成本拿走3.5亿元票房的《失恋33天》,还有《裸婚时代》、《步步惊心》、《和空姐一起的日子》、《美人心计》、《倾世皇妃》、《千山暮雪》、《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的美女老板》、《泡沫之夏》……这些影视作品有个共同点——脱胎于网络文学。如今,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正处在“蜜月期”,而如何维持好相互之间的“姻缘”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它们“情投意合”
“一些广为流传的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在今天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媒体不断发展的媒介生态环境里是顺理成章的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路春艳说。
在她看来,网络文学创作为影视的再度加工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性,国内互联网使用者多为年轻人,广受欢迎的网络作品拥有大量的年轻群体,而他们也是影视产业的核心目标受众群体。
“影视产业和网络文学都重视大众性和娱乐性,把受众放在第一位,这种消费性文化标志正是它们‘联姻’的基础。”中国作家网副主编、网络文学研究学者马季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李道新则认为,影视产业和网络文学都是反馈时尚与生产话题的产业,这是两者走到一起的内在动因。
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欧阳友权表示,影视产业与网络文学“联姻”,不仅是相互需要,也是相互依存,甚至是相互“寻租”。他认为,影视创作的基础是适合于视听媒介的好故事,网络文学的“海量存储”为其提供了资源库和故事库。而且网络小说一般出自业余作者之手,网上写作带有轻松休闲的特点,注重读者的感受,关注市场反应,比较尊重和适应公众的阅读趣味。“所以说,两者结盟可谓‘情投意合’!”欧阳友权说。
这桩“姻缘”意义几何
“影视产业与网络文学的关联不断紧密,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已有的影视生产与消费方式,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影视生态。”李道新这样看待这桩“姻缘”可能带来的影响。
欧阳友权说,加强影视与网络文学的关联,是网络文化与影视文化、新媒体文学与大众艺术相互取长补短、彼此借力发力的产物,其主导面是互助式双赢。他特别提及,网络写手借助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影视平台扩大影响,让作品获得二度增值的机会,赢得正宗艺术的“名份”,实现“网上火”与“影视热”的双重效应,成功实现产业链的延伸。
“可见,两者的‘联姻’带来的是资源共享和市场双赢。‘好东西让大家分享’,‘有钱大家赚’,这对满足公共文化需求,推进艺术繁荣、文化发展,都是件好事。”欧阳友权说。
路春艳则认为,影视产业有自身的行业逻辑与发展思路,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学作品势必会吸引影视产业的目光,这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排除有些网络文学在创作时就遵循影视剧本的模式,也不排除某些影视公司会邀请网络写手参与剧本写作,这都是互动的过程。
如何“相处”是个考验
正如歌曲唱道:“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之间还需要理顺自身存在的问题。
马季表示,影视产业对网络文学抛出“橄榄枝”,说明它获得了新的成长机遇,但这才是个开始,网络文学的路还很长,还会遇到更大的挑战。他谈及当前的网络文学创作存在“短板”:过于注重现象描述,缺少思考;注重想象力和感官刺激,缺少厚重感。
“影视产业的票房和收视率不能等同于网络文学的点击量,两者不同的生产与消费方式,会将那些不符合影视改编的网络文学排斥在外;然而,专为影视改编而创作的网络文学,也会丧失网络文学自身的许多魅力。”李道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欧阳友权认为,说到底影视改编的选择标准主要是市场的,而不是艺术的,或主要不是艺术的,影视作品的艺术资质主要还是取决于编导的二度创造。去网上选择剧本资源,其实是专业影视剧本创作缺失或供不应求不得已而为之。
他说,网络作品总体质量不高是共识,有点击率、上排行榜,只能说对上了网友的胃口,并不一定就是艺术成功的明证。网络作品“热”得快,“冷”得也快,速成与速朽是并存的,所以改编为影视作品的成功并非都是网络之誉,而是二度创作之功;并且,一时的热播、热映,只表明了市场反应良好,而不是对作品艺术生命和审美价值的终极确证。
路春艳着重谈到了此前热闹非凡的《失恋33天》。她认为这部电影之所以能赢得垂青,改编自有影响力的网络小说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与在城市中奋斗的年轻人这个群体实现了银幕上的对话,使得这个群体以及与这个群体相关的人群产生了共鸣。
“接地气、真诚地讲述这个复杂时代各个群体的故事,这是今天中国电影观众渴望的,也是中国电影能赢得观众的必然之路。”路春艳认为,网络文学和影视产业共同从这个方向努力,才有可能实现“白头偕老”、“比翼齐飞”。(本报记者 王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