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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法与德的对话

    道德问题,法律能不能管?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7日 13版)

        对话嘉宾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杜宴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高仰光

        中国行政伦理研究会副秘书长 蔡小平

        对话背景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好人难做”、“越做好事者心越寒”的舆论甚多。今年发生的多起“摔倒不扶事件”,尤其是发生在广东的“小悦悦事件”,在拷问社会良知的同时,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道德领域,法律究竟该扮演怎样的角色?与此同时,近年来,“毒大米”、“地沟油”、“瘦肉精”等因为诚信缺失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心理防线。

        这一系列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思考:什么问题可以用道德来评判?什么问题又必须依靠法律来规范?两者的边界在哪里?这不仅是重要的理论话题,也是严肃的社会问题。本刊今起推出“法与德的对话”专栏,邀请有关专家与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主持人 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 人物素描:杨震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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