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奖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共有的评价艺术作品水平、推动文艺创作发展的重要衡量与奖励机制,这一点毋庸置疑。之所以大家对时下许多文艺评奖议论较多,恐怕还是因为评奖程序和做法在标准公正性、过程的公允性和获奖理由的公开宣示等方面,评奖应有的威信度还有待更好地彰显与加强。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和透明度极为发达的时代。评奖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已不再是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和媒体主办者,仅对国有院团和传统范围的从业者具有绝对权威的单方面的行政化评比,而是评奖的参评主体扩展为越来越多样所有制与不同文化阶层的参评对象。其次,评奖本身的社会化以及相应带来的更广泛的关注度也非昔日可比。这也是为什么尽管各种文学艺术形式并非像以前那样全民关注和参与,但文艺评奖却经常成为社会和新闻媒介、网络热议焦点的重要原因。尽管文艺评奖因为评价标准和参评主体不同诉求的差异性、多样性,要获得一致叫好几率的难度越来越大,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如果评奖主体借此机遇恰到好处地完善评奖机制,提升评奖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反而可以借助当前经常被新闻和社会紧盯的“被宣传”态势,取得正面宣传奖项和文艺成就的倍数效果。
应该说,我国文化评奖体制的建立已较完备,当前迫切需要调整的是针对文化环境和便捷表达评判语境下评奖机制中评奖主体与参评对象、设奖主体与关注群落在沟通与互动上的相互理解、彼此信服、更多共识。而这恰恰要从树立评奖威信做起。
从参评资格的公示、纪委公证的监督、评委投票的公开到观众读者评委的引进,许多评奖单位在奖项的评比中都在自觉追求机制的完善和评奖过程的改革,以期更好地树立评奖威信。但为什么关于评奖的争议还时常出现?关键是上述措施都有些治标不治本!评奖过程的公开透明、评奖结果的公正权威其实一定意义上并不掌握在评奖主办者手里,而是由评委组成是否有专业的权威性和评委评比过程与结果是否体现出公正性决定的。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电视台第四届全国京剧戏迷票友电视大赛在一些评奖程序和做法上,就体现了新形势下的与时俱进,其获得较大社会成功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次比赛,共有近3000名选手报名参加,无论是参加复赛的266名选手,还是进入决赛的100名选手,每位的临场表现都要通过电视由评委给予点评。这次评比的经验,首先,组委会对评委阵容的精选为评奖奠定了专业权威。每场七位评委人数不多,但都为真正从事京剧表演教学的行家里手,他们对选手的展示自然就会从行业经验和专业水平上得出实实在在的评判。其次,评委的打分体现出合理的差异性,而不是高度一致,使得每位评委艺术理念和标准的个性差别得以表达,最后将评委的个性和整个评委团队的评价完整体现,令结果更加真实可信。第三,评委的点评不但要精炼地说明为什么如此评判,而且要直率友好地指出选手的优点和不足,通过评委的经验和示范予以形象化的说明,避免了空对空。这样的评奖就把评定与被评者双方的关系和情感形成了交流与传授的温馨碰撞,出现了选手由衷信服、收获良多,现场观众不时为评委的示范点评鼓掌叫好的热烈场面,这使评奖赢得了公众的信服,使评委树立了很好的威信。
尽管,大家对这届比赛感到很兴奋并给予高度评价时也感叹“今后评委不好当了”!但是笔者感到这个“不好当”是相对并具有积极意义的。它最应肯定并给我们宝贵启发的是使以往许多评奖中不公开化的对评委素质与水平的考量放大到公众的面前,使评比结果更直观接受大众的考验。这样的做法就在尊重了评委权利的同时,也使评委成为社会和公众的考评对象,不但能树立具有真才实学和正直公平的评委的社会形象,同时也保证了评委履职的责任心和对公正、公平的自觉践行!